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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1 17:0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中医药学院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筹建,拟整合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和重庆市药物种植研究所等优质教学、临床、科研资源,着力打造建成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中医药教学研究型高校。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位于大学城西区,一期建设(2022-2025年)占地700余亩,规划设置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医学信息工程、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涵盖医学、工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承担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学科的研究生培养,2022年计划招生1200人,一期末在校学生(含研究生)规模达到6000人;二期规划(2025-2030年)增加用地1500亩,在校学生(含研究生)规模达到100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中医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学院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特别说明
条件要求上,如40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40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因学院筹备工作需要,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聘后到岗时间需在2022年3月前。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学院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点击“重庆中医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00至12月10日9: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学院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我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12月11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12月12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50元/科)。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4日—12月15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是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适岗性测试、试讲、案例答辩等)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
参加招聘考试的人员,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具体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时间暂定于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复审在公共科目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开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面试前一天进行。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
若资格复审有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此环节视具体情况由学院研究是否进行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考核时间另行安排。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专业技能测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一览表》(附件1),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适岗性测试、试讲、案例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分钟。在面试环节前有一科及以上缺考的,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综合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学院现场公布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竞争比例确定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
综合面试结束后将在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s://rsc.cqmu.edu.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相关事宜。(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其他条件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内科学(呼吸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呼吸”方向,持有“内科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呼吸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呼吸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在普通高校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报名点。请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也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最终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分两站进行,第一站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站继续招聘。长沙站招聘结束后,剩余招聘岗位将于12月10日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和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
1.长沙站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7:00期间,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规定材料到长沙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9:00-15:00;地点:长沙市茉莉花国际酒店(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528号)。
2.重庆站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规定材料到重庆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双凤路186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的须在现场报名时间期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凡是符合简章和岗位所规定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现场公布。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予确定为签约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体检人员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招聘岗位和数量,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以及大学期间各专业学科平均成绩(必修课)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约人选。
签约人员于考核结束当日,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则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范围内,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于2022年7月31日前到渝北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履行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制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前述规则递补,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方能交流、调动;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3.报名、资格审查、签约咨询电话:渝北区卫生健康委023-67802789、023-67828123;
考务咨询电话:渝北区人力社保局023-67806609、023-6782527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报名资格条件、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递补1次。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学院依据考生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s://rsc.cqmu.edu.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为5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院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中医药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2.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6571470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